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推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中国经营报·2026-02-12 23:34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化配置[1] - 该政策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被视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的关键支撑,也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保障[1] - 政策设定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并初步形成以电力为主体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3] 市场现状与改革背景 - 历经十年改革,中国电力市场建设成效显著,电力生产组织方式已由计划全面转向市场[2] - 截至2025年底,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4%;跨省跨区交易规模增至约1.6万亿千瓦时;注册市场主体突破109万家[2] - 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1.35万亿千瓦时,绿电绿证交易释放环境价值,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保供稳价、绿色转型等方面作用凸显[2] - 新能源占比提升、新场景加速形成,以及社会对用电成本和可靠性需求提高,对电力市场提出新挑战,是推动此次体系完善的重要原因[2] 关键任务与举措 - 优化市场实现路径,推动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4] - 完善跨省跨区交易制度,打通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经营区之间的市场化交易渠道,促进跨电网常态化市场交易,增加清洁能源输送占比[4] - 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以保障调节性电源收益,提升系统保供能力[4] - 推动发电侧主体全面参与市场,特别是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市场,并强化跨省跨区和省内消纳统筹[4] - 推动分布式电源公平承担系统调节成本,支持分布式新能源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4] - 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可调节负荷等新型经营主体灵活参与电力市场[4]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政策将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有助于打破省间壁垒、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解决全国电源与负荷布局错配问题,促进新能源消纳[1][6] - 打破各省发电集团形成的区域壁垒,为电力市场营造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行环境提供支撑[6] - 有助于解决西部风光资源丰富但消纳有限、东部能源匮乏的“产销分离”空间错配问题,让西部清洁能源顺畅输送到东部负荷中心,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并为东部低碳转型提供绿色动力[6] - 2026年有望开启电力市场建设新阶段,推动能源安全、绿色转型与经济效率的深刻变革[7] - 随着新体系推进,产业链上所有主体(发电企业、工商业用户、服务商与投资者)都将面临新规则,需调整策略积极应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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