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曹远刚先生主持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5] 重大诉讼与调解协议 - 公司于2022年12月决定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建设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并设立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棒杰)作为实施主体 [8] - 受光伏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扬州棒杰经营未达预期、持续亏损,自2025年3月1日起对生产线实施停工停产并进行设备检修,并决定继续停产 [9] - 因扬州棒杰未能按计划复工复产,开发区管委会于2026年提起诉讼,诉请公司及扬州棒杰连带退还已支付的设备补贴款本金人民币1.4亿元及相应利息 [9] - 为妥善解决纠纷,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确认1.4亿元到期补贴款债务由扬州棒杰确认,并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破产程序申报债权进行破产分配,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方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返还 [10] - 案件受理费387,608元由扬州棒杰和公司共同负担,开发区管委会已垫付,该款项同样通过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公司需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 [10] - 调解协议生效后,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包括扬州棒杰)之间基于原投资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合同纠纷事宜处理终结 [10] - 该调解协议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开发区管委会盖章后方可生效,若公司逾期未提交审议或审议未通过,或开发区管委会未盖章,则协议不生效,各方恢复诉讼程序 [11]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6年3月2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15]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6] -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4日,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 [16][17] - 会议将审议《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的议案》 [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6-02-13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