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48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此举旨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2][5][7][12][16] 回购方案关键条款 - 回购金额与资金来源: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12][14] - 回购价格与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8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2][9][13] - 回购期限: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因达到金额限额或董事会决定等原因提前届满 [2][10][11]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2][12][21] 回购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 财务影响:以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若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全部使用,约占公司总资产653,891.79万元的1.5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07,726.11万元的1.97%,约占流动资产327,759.96万元的3.05% [15] - 股权结构影响:按回购价格上限6.48元/股及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介于约7,716,049股至约15,432,098股之间,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至0.80%,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2][15][17] - 经营与战略影响: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且有利于完善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16] 回购决策与相关方情况 - 提议与审议程序:回购方案由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于2026年2月1日提议,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1日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 - 相关方持股变动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上述相关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2][17][19] - 授权与执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部门具体办理回购相关事宜,包括制定具体方案、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择机实施回购等 [21][22]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