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 - 公司成功发行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 注册额度自2026年1月7日起2年内有效 可分期发行 [1][2][3] - 公司此前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包括不超过8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8亿元短期融资券 但拟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8亿元 [1] 变更保荐机构及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变更保荐机构 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 取代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 鉴于保荐机构变更 公司与子公司已分别与甬兴证券及多家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6][7][8]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707.07万股 发行价格为5.0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 [7]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 该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7]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896.62万元 与初始存放金额的差异3,492.21万元系扣减了与发行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协议明确了公司(甲方)、存放银行(乙方)与保荐机构甬兴证券(丙方)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无重大差异 [8] - 保荐机构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且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9][11]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当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 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10][12]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10][1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