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基本情况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 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3]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集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7]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刊登了会议通知 通知刊登日距股东会召开日已达十五日 符合规定 [2] - 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12]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0,0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20% [5][14] - 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781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3,021,9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61% [6][15]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总计1,782人 代表股份743,021,9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581% [1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 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781人 代表股份203,021,9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61% [6][16] - 除股东外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会议 [6][1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 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 该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40,003,44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8%;反对2,344,420股 占比0.3155%;弃权674,100股 占比0.0907% [19]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03,44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2%;反对2,344,420股 占比1.1548%;弃权674,100股 占比0.3320% [20] - 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7][19]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法律意见结论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靳明明、徐格格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20] - 律师结论性意见认为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8][20]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