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
新浪财经·2026-02-13 06:40

政策文件发布与核心目的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1] - 该办法旨在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 [3]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 办法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规定设立的党组(党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严格自律情况开展的谈话 [3] - 开展监督谈话遵循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突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等原则 [4][7] 谈话类型与启动情形 - 监督谈话包括定期谈话和及时谈话两种类型 [6] - 地方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党组(党委)在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一届任期内,应做到对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谈话全覆盖 [6] - 当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存在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较多、所在党组织被通报批评或引发负面舆情、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本人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六类情形时,应启动及时谈话 [7][8] 组织实施与参与部门 - 党委(党组)办公厅(室)负责组织监督谈话工作 [8] - 纪律检查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及审计机关等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可提出人选建议、提供材料、派员参与 [8] - 谈话人应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对市、县、乡镇党委书记的定期谈话应由上一级党委书记作为谈话人 [8] 谈话内容与流程要求 - 谈话内容应根据被谈话人及其所在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做到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8] - 开展定期谈话前,谈话人需深入了解情况,被谈话人需开展自查 [9] - 定期谈话流程包括被谈话人报告自查情况、谈话人通报情况并指出问题、被谈话人说明问题、谈话人提出整改要求、被谈话人作表态发言五个步骤 [11] - 及时谈话参照定期谈话流程进行,并形成相关记录 [12] 整改落实与报告机制 - 被谈话人应在谈话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开展谈话的党委(党组)报告,其中涉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整改措施应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12] - 被谈话人应在谈话结束后3个月内向开展谈话的党委(党组)报告整改情况 [13] - 党委(党组)办公厅(室)应汇总留存谈话记录、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等材料,并抄送相关单位 [13] 考核监督与责任追究 - 开展监督谈话情况应纳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安排及年度报告,党委(党组)书记应将其作为每年述职的重要内容 [13] - 上级党组织在相关考核、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了解并推动解决监督谈话工作中的问题 [14][15] - 纪律检查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将监督谈话情况及被谈话人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 [15]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谈话职责、不如实报告情况、整改不到位等四类情形,应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17] 解释权与生效时间 - 本办法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19]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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