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48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2]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回购背景与目的 - 控股股东衢州智尚认为当前股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投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提议回购 [4][6] - 回购目的包括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并立足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与长期可持续发展 [4][6] - 回购提议由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于2026年2月1日提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1日全票审议通过该预案 [5] 回购方案财务影响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及价格上限6.4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15,432,0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 [12]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及价格上限6.4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7,716,0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1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53,891.79万元,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53%,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7%,占流动资产的3.05% [15] -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16] 回购实施与授权 - 回购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8] - 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部门具体办理回购相关事宜,包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法规变化时调整方案、决定回购时点价格数量等 [23] -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28] - 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预案将在复牌后顺延实施 [10] 相关股东情况 -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7] -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6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17] - 控股股东衢州智尚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19] 其他程序性事项 -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27][32]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29]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