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未来5至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1]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架构基本形成 [1]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 [1]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1] 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目标 - 明确到2030年、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 [2]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2] -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2] - 到2035年,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2] - 到2035年,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2] 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与创新举措 - 《意见》从推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市场功能、促进主体平等参与、构建统一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5个方面,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 [2] - 在优化市场体系实现路径上,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 [3] - 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并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3] - 在助力新能源参与市场方面,围绕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多种形式,提出差异化的入市路径 [3] - 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举措,以更好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绿电消费需求 [3] - 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条件 [3] - 在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方面,针对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主体,提出促进其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 [3] - 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3] 市场建设的意义与后续工作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平衡了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和价格稳定 [4] - 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和市场支撑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细化任务分工 [4] - 将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 [4]
国办印发意见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经济日报·2026-02-1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