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10部门: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相应审批 不得开展黄金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2026-02-13 10:14
政策监管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的经营行为 [1] - 文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黄金业务前,必须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或获得相应审批 [1] - 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于异常情况,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1] 业务合规与宣传 -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被禁止为任何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 [1] - 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任何关于非法黄金活动的宣传,也不得为这类非法宣传提供便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