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允许房地产项目缓建、降低企业违约金
每日经济新闻·2026-02-13 11:17

政策核心内容 - 佛山市出台两项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申请缓建一年,并优化存量项目违约金核算标准 [1] - 政策旨在精准纾困房企、稳定市场预期,为房企提供发展空间,同时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与购房者权益 [1] 缓建申请资格与期限 - 在2025年9月16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项目,若尚未开工或已开工但未竣工,均可申请缓建 [1] - 缓建申请需在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前提出,缓建期限为一年 [1] 违约金处理与政策适用 - 对已产生开竣工违约行为的项目,核定自违约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的违约责任 [1] - 若项目已产生违约金并足额缴纳,同样适用本通知的缓建政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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