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券商交易系统,征求意见“二稿”出炉
中国基金报·2026-02-13 12:25

监管政策更新 -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第二版《证券公司交易结算系统压力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对2025年9月的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1] - 监管要求从“合规性管理”向“实质性风险防控”升级,对测试频率、环境、责任、监管联动等核心环节进行了重要修订与补充 [1] 压力测试触发机制 - 新增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单位”的测试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交易结算系统压力测试 [2] - 触发情形描述更具体,包括系统重大变更、基础设施变化影响性能、市场较大波动导致系统压力上升、研判市场趋势识别潜在风险等五种情况 [3] - 将“研判市场发展趋势和建设规划”纳入强制触发条件,要求前瞻性防范风险 [5] 测试执行与监管要求 - 测试报告报送对象从单一协会扩展至“协会+属地证监局”双通道,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4] - 测试环境要求与生产环境“同架构部署、资源配置一致”,若存在差异需在报告中专门分析影响 [4] - 测试场景从“参照选择”变为强制覆盖基础合规场景,系统重大变更时需追加扩展测试 [4] - 压力测试责任人明确为“信息技术分管领导”,重大风险整改计划需经其审议 [4] - 自律管理强化行政监管协同,违规处理从纪律处分转为“督促整改并发送属地证监局” [4] - 新增“测试报告填写不规范”、“测试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具体违规情形,测试数据至少保存五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