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黄金市场划定“十条红线” 重点打击预定价交易活动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13 12:56

深圳加强黄金市场监管 - 针对近期黄金非法活动抬头趋势,深圳将施以更严格监管措施 [1] - 2月13日,深圳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划定共计10条“红线” [1] - 该提示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人行、深圳金融监管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呈现跨部门联合监管形式 [1] - 这是时隔三个月后深圳再次针对黄金业务发布提示,去年11月已发布过相关风险提示并列示三个非法案例 [1] - 2月12日,伦敦金全日下跌3.17%,跌破5000美元/盎司,截至发稿于4976美元/盎司附近震荡 [1] 对企业划定的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2][3] - 具体禁止行为包括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名义,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未实际开展实物交割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实物转而开展委托投资 [3]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开展黄金产品销售,不得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开展非法交易,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交易软件提供支持 [3] - 企业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商业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3] - 企业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4] 对个人划定的禁止性行为与合规指引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5][6]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不通过相关软件参与非法投资行为 [6] - 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 [6] - 个人可通过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黄金实物,在银行购买黄金积存产品或以黄金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6] 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要求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不得违反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7][8] -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或为其宣传提供便利 [8] 此前披露的非法经营案例 - 2025年11月24日,深圳市金融打非办曾发布风险提示,列示三个非法案例 [9][10] - 案例一:黄金珠宝经销商A以“黄金委托”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与关联第三方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并承诺固定收益 [10] - 案例二:黄金珠宝经销商C以“黄金租赁”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与关联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承诺固定“租金”回报 [10] - 案例三:黄金珠宝经销商D非法设立黄金交易APP,宣传“1万定1公斤”“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投资者缴纳1万元“保证金”即可锁定交易价值85万元的1000克黄金,杠杆率可达80倍,金价下跌1.2%即被强制平仓 [11] - 监管部门强调,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均不是金融机构,未经许可不具备从事黄金资产管理、期货交易或金融业务的资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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