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 深圳十部门于2月13日联合发布公开提示,针对黄金非法活动抬头趋势,将实施更严格的跨部门联合监管[1][9] - 此次监管行动划定了共计10条“红线”,分别针对企业(6条)、个人(2条)以及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支付机构(2条)[1][5][9] - 这是深圳在三个月内第二次发布相关提示,此前于2025年11月24日已发布过风险提示并披露了三个非法案例[1][6][9] 企业行为规范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活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无实物交割的保证金交易[3][11] - 企业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开展承诺“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3][11] - 企业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3][11]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销售,不得开发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小程序提供支持[3][11] - 企业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等绝对化用语夸大回报[3][12] - 企业不得以次充好,用非贵金属冒充纯金,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4][12] 个人行为规范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的非法集资及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5][13]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也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通过其参与非法投资[5][13]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在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及积存产品[5][13] 金融机构与非银支付机构规范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备案或获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并须严格遵守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5][14]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5][14] 市场背景与非法案例 - 发布提示当日,伦敦金价报4979美元/盎司附近震荡,此前一日(2月12日)下跌3.17%,跌破5000美元/盎司[1][9] - 2025年11月披露的案例显示,非法活动常假借“黄金委托”、“黄金租赁”、“黄金投资”之名,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6][15] - 具体案例一:黄金珠宝经销商A以“黄金委托”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转而签订委托合同承诺固定收益[7][15] - 具体案例二:黄金珠宝经销商C以“黄金租赁”为噱头,采用类似模式,承诺固定“租金”回报[7][15] - 具体案例三:黄金珠宝经销商D非法设立APP,宣传“1万定1公斤”,投资者缴纳1万元保证金可锁定交易价值85万元的1000克黄金,杠杆率达80倍,金价下跌1.2%即导致强制平仓和保证金全损[7][16] 行业定性提示 - 监管部门强调,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及门店均非金融机构,不具备从事黄金资产管理、期货交易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8][16] - 公众应警惕“保本保收益”、“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等话术,选择正规投资渠道[8][16]
深圳对黄金市场划定十条红线
新浪财经·2026-02-13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