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交强险”要来了!三部门联手给低空经济上保险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13 14:45

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构建完善的保险体系为低空经济提供制度性护航,助力其高质量发展 [1] 政策框架与目标 - 《实施意见》共六部分十二条,明确了系统谋划、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 [2] - 政策设定了阶段性时间表:到2027年,初步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到2030年,基本形成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其对低空经济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8] - 国家发改委将牵头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保险业务监管,中国民航局负责强制投保制度的建立与投保情况监管,各部门协同推进 [8] 强制保险制度建设 - 文件明确提出“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预示着无人机将拥有类似汽车交强险的险种 [2] - 推动将强制投保要求纳入飞行活动审批等管理环节的前置审查条件,并在事故处置时核查投保情况 [2] - 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示范条款,并研究制定服务指引 [3] - 将研究建立与强制投保相关的责任主体、责任认定、处置程序等制度规定 [4] - 强制投保制度将为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带来稳定、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同时对保险机构的精算定价、风险识别和理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4] 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 - 引导保险公司建立覆盖低空研发试验、生产制造、飞行运营、基建配套等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 [5] - 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并优化完善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 [5] - 探索将保障范围延伸至低空飞行安全、技术安全、网络与数据安全、环境与设施安全及人为操作安全等新型风险领域 [5] - 面向农林作业、低空巡检、测绘勘察、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医疗救护、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等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 [6] - 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保险协同上下游企业以降低风险成本,并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保险增强风险防御能力 [6] -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及再保险等支持力度,支持低空产业拓展海外应用 [6] 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 - 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建立完善数据规范,以支撑精算定价和风险监测 [7] - 探索低空保险信息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实现保险、飞行、信用、违法违规记录及地理、气象、电磁等风险信息的共享 [7] - 引导保险机构会同制造、运营企业加强对低空新型风险的研究,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力,并积极运用风险量化模型提升产品开发与费率厘定的科学性 [7] - 支持再保险机构发挥风险研究、精算定价、风险分散等功能,支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挥专长,并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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