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阿特斯为应对美国《大而美法案》的合规要求,对其海外业务架构进行了重大调整,通过设立由控股股东主导的合资公司来运营美国市场业务,此举可能削弱上市公司(688472.SH)的盈利能力和对核心增长业务的控制权,并导致公司战略重心转向美国以外市场 [1][2][3][4] 业务架构调整与合规动因 - 2025年11月30日,阿特斯(688472.SH)公告拟与控股股东Canadian Solar Inc.(CSIQ.OQ)新设两家合资公司,分别专注于美国光伏与储能业务 [2] - 在新架构下,阿特斯仅持有合资公司24.9%的股权,CSIQ持有75.1%的控股权,同时将服务美国市场的三家制造工厂(包括8GW切片产能、3GWh储能工厂)的股权也调整为相同比例 [2] - 此调整被视为主动应对美国《大而美法案》中“受关注外国实体”条款的举措,该条款规定外国政府持有实体25%以上股权将无法享受美国新能源补贴 [2] 对上市公司(688472.SH)的潜在影响 - 利润贡献可能减弱:美国市场组件价格约为国内市场的2倍,净利率高达12.8%,此前美国出货量占比在20%-25%之间,但对净利润贡献高于此占比,调整后上市公司仅通过24.9%股权投资分享收益,而非直接合并报表,可能影响未来整体盈利水平 [3] - 储能增长引擎控制权变化:储能业务是核心增长点,2025年前三季度大型储能出货达5.8GWh,同比增长32%,毛利率维持在30%以上,调整后美国储能业务将由CSIQ主导的合资公司运营,上市公司直接控制力减弱 [3] - 市场反应:业务调整公告后(2025年12月1日),阿特斯A股股价当日下跌6.92%,截至2026年2月11日,其控股股东CSIQ.OQ股价单日下跌6.32%,收于20.45美元,年初至今跌幅为13.99% [3] 公司现状与战略转向 - 财务基本面:根据2025年三季报,阿特斯前三季度营收312.70亿元,同比下降8.51%,归母净利润9.89亿元,同比下降49.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20.93%至54.69亿元,显示现金流状况改善 [4] - 未来重心:业务调整后,公司将更聚焦于美国以外的市场,如欧洲、拉美、亚洲等地,将继续依靠储能订单(截至2025年6月末储能在手订单约30亿美元)和非美市场的光伏业务支撑发展 [4]
阿特斯调整海外业务架构应对美国政策,聚焦非美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