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贯资产因存在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等六项违规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2026-02-13 18:53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对杭州鸿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3] - 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在宣传推介中存在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的行为 [3] - 公司向投资者宣传的私募基金投向与实际投向不符 [3] - 公司存在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 [3] - 公司从业人员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玩忽职守,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资产证明文件 [3] - 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未对部分产品的普通投资者在告知、警示过程中进行全过程录音或录像或做好相关配套留痕安排 [3] - 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净值披露、基金经理变更等 [3] - 公司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3] - 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者做冷静期回访 [3] 个人责任 - 从业人员米少波在宣传推介中存在夸大、片面宣传、宣传投向不符、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及玩忽职守提供虚假净值等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4] - 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丁孝龙对公司运营承担总协调、总负责工作,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