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升级
中国基金报·2026-02-13 20:35

政策批复与定位 - 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区政策[1][3] - 开发区升级后的规划总面积为20.84平方公里 共分为两个区块 区块一规划面积16.37平方公里 区块二规划面积4.47平方公里[2][3] 发展战略与目标 - 开发区需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4] - 核心任务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吸引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 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合作[4] - 目标是加快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做优做强主导产业 前瞻布局新赛道[4] - 长期愿景是建成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 国际一流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区 支撑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4] 土地利用与建设规定 - 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纳入“一张图”监管 依法履行用地报批手续[5] - 除按职住平衡要求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外 严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2][5] - 需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拍挂出让制度[5] 管理与生态建设 - 需加强领导和管理 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治理 深化管理制度改革 构建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5] - 需推进智能、绿色园区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营造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 打造特色优势的一流科技产业园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