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十五五”期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新浪财经·2026-02-13 21:1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为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在“十五五”期间实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为期五年 [1] - 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消防救援装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 政策执行与管理机制 - 享受免税政策的装备范围由《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界定,该目录将根据消防救援任务需求和国内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1] - 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为各级队伍进口目录内装备出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作为办理进口免税手续的关键凭证 [1] - 进口的消防救援装备需由海关按减免税货物进行监管,以确保其按规定用途使用 [1] - 国家消防救援局将牵头制定《免税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管理办法》,明确进口单位条件以及装备进口后的登记、使用和管理要求 [1] 政策监督与评估 - 国家消防救援局需建立年度评估机制,对上一年度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2] - 年度评估报告需汇总分析进口装备货值、免税额、政策执行效果及存在问题 [2] - 报告需对主要进口装备进行分类、分单位统计 [2] - 完整的评估报告需于每年3月31日前函告财政部,并抄送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