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信投资被出具警示函,涉承诺保本保收益等
搜狐财经·2026-02-13 22:29
监管措施与违规事实 - 浙江证监局对杭州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 - 公司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例如未获取部分投资者收入证明,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冷静期回访 [1][2] - 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 [1][2] - 公司未就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审批、评估及监督程序 [1][2] - 公司部分产品未按照约定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利益的重大事项 [1][2] 法规依据与整改要求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2] - 监管措施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 [2]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 公司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职责,积极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