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黄金市场,深圳划定10条红线!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搜狐财经·2026-02-13 23:26

核心观点 - 深圳市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开提示,旨在通过划定明确的禁止性行为“红线”,全面规范黄金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以防范市场风险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黄金行业健康发展 [2][4] 企业黄金业务规范 - 严禁企业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交易活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预定价买卖为名,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而不进行实物交割的行为 [4] - 严禁企业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的固定收益回报,此类行为被界定为非法集资 [2][4] - 严禁企业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4] - 禁止企业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销售黄金产品,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及小程序提供支持 [5] - 禁止企业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5] - 禁止企业在商品中以次充好,用非贵金属冒充纯金,或在标价外加收未予标明的费用 [5] 个人黄金业务规范 - 禁止个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的非法集资及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 [6] - 禁止个人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或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个人也不应通过此类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 [6]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理财产品 [6] 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规范 - 金融机构在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前,不得开展黄金业务,并须严格遵守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7]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7] -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若违反规定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诈骗、传销、洗钱、非法吸存等犯罪,将被依法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