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事件概述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通发展,600246)于2026年2月14日发布两则公告,分别涉及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以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 [1][9] - 两则公告共同指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面临显著的债务与司法纠纷,导致其持有的大量公司股份被处置或冻结 [2][10] 控股股东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详情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控股股东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17,46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99% [2][4] - 该部分股份为前次(2025年12月29-30日)司法拍卖中流拍的剩余股份,前次拍卖共成交4,290万股 [3] - 第二次拍卖定于2026年3月1日至2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起拍价为每股9.2元,保证金为每股0.46元,增价幅度为每股0.04元 [5][6]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2,484,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6% [2][8]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详情 - 公司第二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14,299,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3% [10] - 本次万通控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其自身持股总数的0.47%,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1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的股份合计占其总持股数的88.04%,占公司总股本的22.77% [10] - 此外,两者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高达625,420,87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24.47%,占公司总股本的32.19% [10][12] 股东债务与纠纷情况 - 控股股东嘉华控股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金额达13.01亿元 [12] - 股份被冻结或标记的原因均为借款合同纠纷,相关股东正在与债权方协商处理,争取达成和解 [12] - 公告称,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2] 公司声明与影响评估 - 公司公告声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或影响上市地位 [2][8] - 公司强调,万通控股及嘉华控股与公司经营业务独立,其股份冻结或标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12] - 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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