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
中国证券报·2026-02-14 04:23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开提示》,旨在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明确并禁止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从事各类非法黄金交易与金融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 [1][2][3] 针对企业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而不进行实物交割 [1] - 企业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开展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的“保本付息”非法集资活动 [1]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例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进行委托投资 [1]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销售黄金产品,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及小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1] 针对个人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2]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也不得通过此类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 [2] - 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在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标的理财产品 [2] 针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黄金业务规范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并须遵守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异常情况 [2]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2] 违规后果 -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若违反规定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需立即停止行为 [3] - 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