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近期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公司使用5,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1],全资子公司使用2,000万元购买浙商银行理财产品[1],控股孙公司分别使用1,000万元和1,500万元购买浙商银行及建设银行理财产品[2] - 本次购买行为在已获授权的额度与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此前批准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一年[1][3] -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银行本金保障型结构性存款[4] 相关审批程序与历史情况 -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1][3]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本次购买前,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万元[6] 资金管理目的与影响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5] - 该资金管理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5]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业务的办理,并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及项目进展进行跟踪分析,如评估发现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