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进口种子种源、军警用工作犬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每日经济新闻·2026-02-14 14:3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在“十五五”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进口种子种源、野生动植物种源及军警用工作犬等实施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政策 [1][2] - 政策旨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并支持军警用工作犬的进口利用 [1][2] 政策覆盖范围与对象 - 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清单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多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 [2] - 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进口符合《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且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2] - 对军队、公安(包括缉私警察)、安全、消防救援部门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消防救援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3] 监管与申请流程 - 进口种子种源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但进口野生动植物种源及军警、消防救援用工作犬等需由海关按减免税货物监管其使用 [3] - 申请免税进口野生动植物种源的单位需向国家林草局提出申请,经多部门审核后确定名单 [3] - 申请免税进口军警、消防救援用工作犬及其精液、胚胎的单位,需分别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执行 [3] 政策实施与追溯 - 第一批印发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清单印发后30日内已征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4] - 第一批印发的《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及免税进口单位名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样适用30日内退税并退还利息的规定 [4] -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后30日内,进口军警用工作犬、消防救援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已征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5] - 以后批次印发的清单或名单,自印发之日后第20日起实施 [4] 后续管理 - 免税进口单位的名称、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变更情况报送审核部门,审核部门将审核结果函告海关总署 [5] -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主管部门将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及评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