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被罚274.57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新浪财经·2026-02-14 20:03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74.57万元人民币 [1][4][8] - 处罚涉及九项具体违法行为类型 [1][2][6][8]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9日 [3][8]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1][6][8] -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1][6][8] - 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2][6][8] -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2][6][8] - 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2][6][8]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1][6][8]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6][8]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2][6][8]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6][8]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 四名相关责任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共计被罚款6万元人民币 [1][5] - 运营管理部王某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3万元人民币 [8] - 个人金融部林某波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万元人民币 [3][8] - 渠道管理部杨某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1万元人民币 [3][8] - 青羊支行、光华支行赵某洲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1万元人民币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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