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11.21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新浪财经·2026-02-14 20:09

事件概述 - 2026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对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警告并罚款111.21万元 [1][3][4][6] 处罚详情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宣银罚决字〔2026〕1号” [3][6] - 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 [3][6]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 [3][6] 违规行为类型 -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1][3][4][6] - 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1][3][4][6]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1][3][4][6] -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4][6] -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