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被罚249.78万元: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
新浪财经·2026-02-14 21:50

处罚事件概述 - 2026年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名责任人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月14日公示 [1][2] - 建信人寿因三项反洗钱相关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49.78万元 [1][2][5] - 责任人刘某因对其中一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58万元 [1][3][5] 被处罚主体 - 受罚公司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5] - 受罚个人为该公司员工刘某 [2][3][5] 具体违规行为 - 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 [2][5] - 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1][2][5] - 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2][5] - 刘某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这一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3][5] 处罚决定详情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对公司的为上海银罚字〔2026〕4号,对个人的为上海银罚字〔2026〕3号 [2][5] - 处罚决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2][5] -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10日 [2][5]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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