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辟谣“马年无春”!称适不适合婚嫁也与历法现象无关
南方都市报·2026-02-15 15:37

农历丙午马年历法事实澄清 - 网络流传2026马年是“无春年”不宜婚嫁的说法引发关注 广东天文学会常务理事指出该说法不准确 即将到来的农历丙午马年并非没有“立春日” 因为它包含了2027年的立春日[1] - 2027年的大年初一在2月6日 而该年的立春日在2月4日 因此马年其实包含了2027年的立春日[1] - 根据提供的历法图表 2026年(马年)的立春日期为2月4日 春节日期为2月17日 备注为“年尾有春”[1] “无春年”与“双春年”的历法成因 - “无春年”或“双春年”是经常出现的历法现象 其产生与农历闰月有关 例如2025年蛇年含闰六月共13个月 因此包含了两个立春成为“双春年”[1] - 农历年是否包含立春取决于春节与立春的相对日期 如果春节在立春之后 该农历年就会“错过”当年的立春 但可能包含下一年的立春[1] - 真正“两头无春”的是2027年丁未羊年(从2027年2月6日到2028年1月25日) 这再次说明“无春年”是历法编排中的常见现象[2] 民间迷信观念的来源与批驳 - 民间“无春年不宜婚嫁”说法的产生源于古人的联想 春季万物复苏与生命滋长 使古人将“春”与“繁殖”联系在一起 受限于当时科技文化水平 人们将无必然联系的现象强行关联衍生出迷信观念[2] - 专家明确表示 “无春年”“双春年”与是否适宜婚嫁毫无关系 日子过得好不好与农历年有没有“春”没有任何关系[1][2] - 专家提醒公众 历法有自身的严谨性 不宜过度解读 这些现象的出现是历法计算的结果 与个人命运无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