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财务造假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收到证监会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其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4][5][9][12][13] - 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因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采用总额法而非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虚增营业收入228,465,589.4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08% [1][9] - 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因短信发送服务业务未抵销内部交易及虚构业务,合并报表共虚增营业收入778,642,947.91元、虚增营业成本464,888,937.41元、虚增利润85,288,421.0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59%、营业成本的33.74%、利润总额的35.99% [3][11] - 律师认为,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紫天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6][14] - 2026年2月10日,律师代理的紫天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且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仍在推进 [1][8] 中装建设财务造假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其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7][15] -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自营项目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年至2021年各年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1,610.3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6%、5.26%、14.74%、3.91%、8.88% [7][15] - 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披露的多份发行文件引用了上述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 [7][8][15] - 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16日至2023年12月16日期间买入中装建设股票,并在2023年12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8][16] - 2026年2月13日,律师代理的中装建设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且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 [6][14][15]
紫天科技(300280)、中装建设(002822)投资者索赔案均再提交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