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2026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了两张行政处罚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8601.04万元,处罚对象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中国建设银行处罚详情 - 中国建设银行因十项违法行为被处罚,具体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3] - 中国建设银行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097567万元,并处罚款4295.51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为4350.607567万元 [3][5] - 中国建设银行有21位相关责任人(包括李某、房某明、卢某彬、肖某等)被一并处罚,合计罚款120.5万元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处罚详情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因十项违法行为被处罚,具体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545608万元,并处罚款4222.89万元 [6][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9位相关责任人(包括夏某平、潘某东、冯某亮、严某霞等)被一并处罚,合计罚款75.5万元 [9] 监管行动特征 - 本次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相关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五年 [5][8] - 两家银行的违法行为类型高度重叠,均涉及账户管理、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资料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信用信息管理、占压财政资金及货币流通管理等多个核心合规领域 [3][5] - 监管处罚同时覆盖机构与个人,除对银行机构处以高额罚没款外,还对两家银行共计3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个人处罚 [9]
央行处罚建设银行、浦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