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海关总署修订《信用管理办法》,旨在通过优化信用管理体系、强化AEO制度核心地位、建立容错与修复机制来激发外贸主体活力,提升海关监管现代化水平,构建诚信便利的外贸营商环境[1][2][5] AEO制度的核心价值与成效 - AEO制度是对高信用、高守法、高安全水平企业给予优惠便利的认证制度,是企业国内通关的“VIP通行证”和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2]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共有6876家AEO企业,数量仅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的1%,却贡献了全国近40%的贸易额[2] - 2025年,AEO企业平均进出口查验率仅为常规企业的18.5%[3] - 企业案例显示,获得AEO资质后,进口查验票数从一年112票大幅降至5票,查验率从2.48%降至0.24%,显著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运营能力[2] - 超过97%的AEO企业享受到“定期管理类核查每年不超过1次”等便利,超过5.6万票货物优先得到实验室检测[3] 信用等级体系的主要修订 - 企业信用等级由原来的三级(高级认证/AEO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扩展为五级(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3] - 明确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都是中国的AEO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具适配性的信用认定通道[3] 新设立的容错与修复机制 - 针对企业非主观故意、轻微违规或偶发性问题(如单证保管不规范),设立了容错整改机制[3][4] - 企业可向海关申请整改,获得最长不超过1年的整改期,期间信用等级暂时保留但通关便利措施暂停[4] - 机制核心是“容小错、防大错、促整改”,旨在减少非主观轻微违规对企业经营的不必要冲击,本质是对守法企业给予信任和机会[4] - 对于失信和严重失信行为,海关依然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理,该降级降级,该联合惩戒联合惩戒[4] 修订的背景与目标 - 修订源于现行管理办法在信用等级、认证程序、管理措施及失信信息修复等方面已不适应当前发展要求,特别是AEO国际互认合作加快推广的背景下[1] - 修订体现了对守法企业的呵护与赋能,以及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与约束,旨在发挥信用在优监管、稳外贸、促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5] - 海关鼓励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关注并提升信用,积极向AEO企业靠拢[5]
“信用名片”如何助推外贸企业“诚”风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