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规募资、误导陈述等,杭州隆启投资及两名责任人被警示
搜狐财经·2026-02-17 23:37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于2026年2月13日对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1] - 监管措施的依据是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1][2] 公司违规行为 - 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2] - 在募资过程中存在误导性陈述[2] - 部分产品未见合格投资者承诺、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2] - 部分产品未对普通投资者告知、警示进行全过程录音或录像[2] - 部分产品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召开合伙人年度会议[2] - 部分产品未按合伙协议约定进行信息披露[2] 相关责任人处理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林键被认定为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 - 主要负责人之一王爱武对违规问题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 - 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措施均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 - 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主营业务为其他金融业[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