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密集“换锚” 业绩基准转向挂钩指数
新浪财经·2026-02-18 10:53

文章核心观点 - 多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密集将旗下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区间型变更为挂钩指数型 此举旨在为9月1日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做准备 以符合新规对业绩比较基准连贯性的要求 避免未来频繁调整 [1][2] 行业调整动因与趋势 - 调整核心源于“信披新规”要求 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时 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其连贯性 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1] - 行业普遍转向挂钩指数型基准以保持业绩基准的稳定性 避免频繁调整 新发产品也将以挂钩指数型基准为主 [1] - 此前理财产品多为区间型基准 受市场利率持续下行影响 理财公司频繁下调业绩比较基准的操作与信披新规要求不符 [2] - “换锚”的核心逻辑在于 监管禁止的是“随意调整”明确数值型基准 挂钩存款利率、债券指数等可动态反映市场变化 是契合新规、减少被动调整的关键 [2] 公司具体调整实践 - 招银理财于2月5日公告 将“招睿日开30天滚动持有1号”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年化2%至3.70% 调整为“30%×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70%×中债0至3个月国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于3月10日开始调整 [2] - 兴银理财于2月5日公告 将“稳添利日盈增利6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年化2%至2.70% 变更为“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 变更于2月9日生效 [2] 调整执行原则与计划 - 理财公司采取“能调尽调”原则 拟于9月1日前将区间型、数值型基准尽量转为挂钩指数型基准 如挂钩7天存款利率并上浮若干基点 [1] - 公司计划在9月1日前完成全量产品梳理 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全部变更为挂钩指数型基准 [1] - 对于基准变更 若原投资者不接受变更 可在生效日前按原约定赎回 继续持有则视为同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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