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
新浪财经·2026-02-18 14:59

立法体制完善与法律体系发展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立法体制日益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1] 立法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 全面深化改革深入需要同步考虑立法问题,需将成熟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对需先行先试的依法授权,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的法规 [2] - 新一轮科技革命催生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但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空白 [2] - 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民生领域出现新情况,相关法律法规需及时完善 [2] - 中国与世界关系深刻变化,大国竞争加剧,需建设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 [2] - 企业和公民更多走向世界,跨国纠纷和法律问题更复杂,需更好运用法治手段维护权益 [2] 科学立法的核心与作用 - 科学立法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需及时捕捉法律新需求以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 [3] - 通过科学立法破解改革难题,坚持破与立辩证统一,采取灵活多样立法形式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3] - 具体形式包括制定新法、全面或局部修订法律、废止过时法律、加强立法解释、推动法律规范法典化、开展法律清理、授权先行先试等 [3] 立法解决高质量发展问题 - 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内卷式”竞争、营商环境差距等问题加强立法,破除障碍以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内需 [4] - 通过立法治理“内卷式”竞争,规范企业市场准入和定价行为,禁止低价倾销、恶意补贴、排他性交易、流量垄断、平台强制二选一等扭曲竞争行为 [4] - 加强政务、市场、开放环境等相关立法,确保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 - 以立法固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推动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法定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4] - 健全市场化重整、简易注销等市场退出机制,形成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 [4] 立法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立法从宏观向微观延伸,精准回应群众关切 [5] - 针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噪声污染防治等具体问题,通过“小切口”立法精细化解决群众实际困扰 [5] - 关注不同群体需求加强立法,如针对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完善立法以解决用工关系界定、平台算法规范等痛点 [6] - 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坚持和完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畅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渠道,探索社交媒体、网络直播等新形式 [6] 立法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 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7] - 健全涉外民事、商事、经贸、海关、金融、数据安全等领域规则,推动国内法与国际通行规则更好衔接 [7] - 加快推进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明确范围、条件、程序和实施机制,使处理跨境侵权、经贸摩擦、国家安全、海外利益保护等问题时有法可依 [7] - 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完善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法律法规,丰富涉外法律工具箱,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及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