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财通证券的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对财通证券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在债券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1] - 违规行为包括: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1] - 违规行为包括: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 [1] - 违规行为包括: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充分关注,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及多个版本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江苏证监局对财通证券员工的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财通证券员工陈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陈炯在财通证券无锡永乐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在微信群中提供、传播误导客户的信息的行为 [2] - 陈炯存在未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交易的风险、操作客户账户等行为 [2]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2] 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场外衍生品业务的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因其场外衍生品业务存在多项问题 [3] - 业务问题包括:标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挂钩标的实施及时动态调整 [3] - 业务问题包括:投资者资质年度复核工作不到位 [3] - 业务问题包括:未对业务管理系统权限、密码实施有效管理 [3] - 上述情形不符合《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 [3] - 财通证券高级管理人员裴根财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境外子公司管理的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因其在境外子公司管理中存在多项问题 [4][5] - 管理问题包括:未有效建立覆盖境外子公司的决策事项落实跟踪制度及决策效果评估制度 [4] - 管理问题包括:未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机制 [4] - 管理问题包括:提名的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不符合相应任职条件 [4] -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 财通证券总经理助理、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钱斌对上述情形负有管理责任,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
财通证券承销尽调不规范等被警示 近半年四收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