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关于特朗普关税的裁决 - 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决认定前总统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大规模关税违法 [5] - 最高法院的核心法律观点是,当国会同时涉及监管权和征税权时,会分别明确阐述,而《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中的“监管”一词并不包括征税权,否则该法案将部分违宪 [5] -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撰写了多数派意见,多数派大法官还包括尼尔·戈萨奇、埃米·巴雷特、艾蕾娜·卡根、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和凯坦吉·杰克逊 [7][8] - 持反对意见的三位大法官是克拉伦斯·托马斯、塞缪尔·阿利托和布雷特·卡瓦诺,卡瓦诺大法官认为推翻关税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和行政混乱 [7][8][10] 案件审理进程与影响范围 - 该案由包括V.O.S. Selections在内的多家小型企业及多个州提起,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2025年5月28日一审裁定原告胜诉,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2025年8月29日二审维持原判 [3] - 美国最高法院于2025年11月5日举行口头辩论听证会,并于2026年2月20日发布最终胜诉裁决 [3] - 此次裁决涉及的潜在退税金额高达1700亿美元,可能涉及超过30万家进口商 [9] - 法院在裁决中并未就政府是否及如何退税作出表态,但承认退税过程很可能是一团糟 [10] 美国可用的其他关税工具 - 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授权被裁定违宪后,美国政府仍拥有其他五项主要的关税征收权限 [13] - 这些权限包括:IEEPA(已启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已启用)、第201条、第301条(已启用)、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已启用)以及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 [14][15] - 第122条款可在出现严重国际收支逆差或危机时快速实施,典型期限为150天,延期需国会批准 [14] - 第301条款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实施需9-12个月调查,有效期通常为4年并可续期 [14] - 第232条款在进口商品威胁国家安全时启用,可无限期实施 [14] 后续政策行动 - 在最高法院裁决后,特朗普签署了一项新的行政令,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加征10%的关税,并声称“几乎立即生效” [15] - 此项新的加征关税依据的是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旨在取代被裁定违法的原有关税 [15][16]
一图读懂|最高法院判特朗普关税违宪,剩余五张“关税牌”
第一财经·2026-02-21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