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安:今年春节已办理涉烟花爆竹案近百件,处罚百余人
新浪财经·2026-02-21 18:03
执法行动概况 - 自春节前夕至今,泸州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94件[1] - 执法行动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及行政拘留等处罚100余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27500余件[1] - 目前泸州公安正持续强化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违规运输、储存、售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清查[11] 典型案例详情 - 案例一:江阳区查获周某某使用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0件,并在其小区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595件,周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 - 案例二:合江县在白鹿镇李某某住宅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31件,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烟花爆竹被收缴[5] - 案例三:龙马潭区在石洞高速路口挡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车辆,查获烟花1052件,违法行为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7] - 案例四:古蔺县二郎派出所查获一起在民房内大量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涉案嫌疑人已被控制[9] 执法措施与趋势 - 全市公安不断提升查处的“力度”“精度”“维度”,对违规门店依法采取停业整改、吊销执照等处罚[11] - 对涉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