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公布名单:禁止向20家日本实体出口两用物项
中国基金报·2026-02-24 12:35
商务部对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 - 中国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1] - 公告自公布之日(2026年2月24日)起正式实施[3] 管制措施内容 - 禁止出口经营者向被列名的20家日本实体出口两用物项[1] - 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1] - 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1] - 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需向商务部提出申请[2] 受管制实体名单 - 名单共包含20家日本实体,主要涉及军工、航空航天、船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领域[4] - 三菱重工集团旗下有5家实体被列入,包括三菱造船株式会社、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株式会社、三菱重工海洋机械株式会社、三菱重工发动机与涡轮增压器株式会社、三菱重工海事系统株式会社[5] - 川崎重工集团旗下有2家实体被列入,包括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川重岐阜工程株式会社[5] - IHI集团旗下有6家实体被列入,包括IHI原动机株式会社、IHI主要金属株式会社、IHI喷气机服务株式会社、IHI宇航株式会社、IHI航空制造株式会社、IHI宇航工程株式会社[5][6] - 日本电气(NEC)旗下有2家实体被列入,包括日本电气网络传感器株式会社、日本电气航空宇宙系统株式会社[6] - 船舶制造领域有2家实体被列入,包括日本海洋联合株式会社、JMU防务系统株式会社[6] - 此外,名单还包括富士通防卫与国家安全株式会社、防卫大学以及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