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拟定增募资不超60亿元 近一年三收监管措施

发行方案核心要素 - 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1] - 募集资金拟具体运用于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投资业务、增加子公司投入、信息技术与合规风控建设、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1]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 发行对象与认购安排 - 发行对象为包括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1] - 渝富控股计划认购金额为15.00亿元,重庆水务环境集团计划认购金额为10.00亿元[2] - 除上述关联方外,其他发行对象将通过市场竞价方式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2] 发行规模与定价机制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董事会决议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993,532,737股[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2] 关联交易与股权结构 - 渝富控股及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3] - 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渝富资本,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 历史融资与监管记录 -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3] - 前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完成,向4名投资者定向增发100,0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490,000.00万元,净额为488,614.61万元,全部用于增加资本金和补充营运资金[4] - 黑龙江证监局于2025年12月5日对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为合规管理不到位及员工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4][5] -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于2025年9月5日对公司大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为违规委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客户招揽、业务留痕不完整[6]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2月14日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原因为个别公司债券项目合规内控把关不严、受托管理勤勉尽责不够及尽职调查不充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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