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贵酒: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公司法律诉讼与财务影响 - 公司作为被告,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收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1] - 案件原告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涉案主要诉求金额为30055.77万元[1] - 法院判决公司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8971.13万元及相应利息[1] - 法院判决公司需向原告支付停工损失828.64万元[1] - 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和鉴定费也由双方进行了相应分担[1] 公司会计处理与利润影响 - 判决中涉及的工程款此前已计入公司的在建工程科目[1] - 判决中涉及的停工损失费等费用将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