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用药可及“最后一公里”梗阻 专项基金能否打通?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24 17:3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罕见病保障体系存在关键制度性缺口,当前“政策碎片化”的多方支付模式缺乏整体协调,导致保障存在叠加或空白 [1][7] - 建立地方性罕见病专项基金被视为一项优先且紧迫的制度安排,其核心价值在于整合零散救助资源、提供稳定可持续的长期保障、并作为撬动多层次保障体系有机整合的制度杠杆 [1][7][8] - 罕见病不仅是医学难题更是社会学问题,保障体系的核心在于平衡整体参保人利益与少数群体生存权益,以及医疗救助公平性与医药创新可持续性 [1] 行业现状与挑战 - 中国罕见病患者群体估计超过2000万人,已知罕见病数量约1400余种,全球已知罕见病超过7000种,影响人数达2.6亿至4.5亿 [2] - 截至2025年,国家医保目录内已有约100种罕见病药物,覆盖42种病种,但基本医保只能解决“基础性”问题 [2] - 目前有58种罕见病的65种药物未纳入医保,其中33种罕见病的全部治疗药物(共31种)均未纳入,这些药物年治疗费用达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人民币 [6] - 在DRG/DIP付费模式下,医院收治罕见病患者面临“收治即亏损”的结算压力,导致患者即使有药也难以入院治疗,形成“最后一公里”障碍 [4] 典型案例:戈谢病 - 戈谢病是中国患者约3000人的罕见遗传病,其酶替代疗法年治疗费用可达约百万元人民币 [3] - 上海曾于2013年通过多渠道叠加形成事实上的“专项保障模式”,但该模式因缺乏制度固化而面临可持续性挑战,相关专项救助项目可能停止运行 [3] - 部分已纳入国家医保的戈谢病药物未覆盖儿童适应症,导致儿童患者面临“药品可及不等于临床可用”的保障缺口 [3] 现有保障模式与地方探索 - 罕见病药品保障方式呈现“1+N”模式,包括个人自付、带病体特病特药保险、惠民保、慈善捐赠及社会救助、国家医保+大病保险+罕见病专项基金+医疗救助 [6] - 江苏省建立了省级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将戈谢病、脊髓性肌萎缩症等5种疾病纳入省级统筹,实行专项保障 [6] - 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等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项基金”或“大病保险”模式 [6] - 上海拥有基本医保、沪惠保、少儿住院基金、慈善基金会个案救助等多条保障线,但资源分散缺乏整合 [7] 专项基金的必要性与功能 - 专项基金能破解“政策碎片化”,整合零散救助资源形成体系化“资金池”,实现“一门式”受理,让患者快速对接保障资源 [7] - 针对高值创新药需终身用药、断药会导致不可逆损伤的特性,专项基金能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保障,弥补企业捐赠、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的不确定性或临时性 [8] - 专项基金可作为制度杠杆,明确申请条件、各类保障渠道分担比例及个人自付封顶机制,既能填补医保外用药空白,也能降低已纳入医保患者的个人负担 [8] 其他解决路径与建议 - 需要推动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深化,例如2024年“深圳惠民保”新增2个高值罕见病自费药品,年保额50万元,赔付比例最高70% [9] - 建议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罕见病保障专题调研,加强商保与基本医保衔接,提升目录外创新药支付力度 [9] - 需要加强省级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扩容,例如江苏模式在多重保障下将个人年自付费控制在1万至3万元人民币 [10] - 上海作为医疗资源和医药创新高地,已设有全国首个罕见病救助基金会,但缺乏一个能整合各类分散救助机制的专项基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