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01376)接获解除禁制令的判决 2月25日复牌
法律诉讼进展 - 法院已于2026年2月4日举行当事人聆讯,并在2026年2月16日作出判决,于2026年2月18日宣判 [1] - 法院解除了于2026年1月11日作出的单方面禁制令 [1] - 原告提出的关于禁止董事将股东特别大会自2026年3月20日起进一步延期、禁止董事阻止原告出席大会以及要求计算原告投票的禁制申请,被延期至另定日期处理 [1] 公司行动限制解除 - 根据判决,公司不再受先前法院令施加的限制约束 [2] - 具体解除的限制包括:(i)发行新股份;(ii)就任何新股份配售委聘配售代理;(iii)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新股份购买者;及/或(iv)向联交所申请任何新股份上市 [2] 公司后续计划与权利 - 公司正就判决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措施向原告追讨公司就回应传票所产生的讼费 [2] - 法院初步认为原告应支付公司就该传票所产生的讼费 [1] - 公司保留权利,就原告在誓章中的多项失实及/或误导性陈述,以及因已被解除的单方面禁制令对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向原告追究相关索偿 [2] 股份交易状态 -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6年2月25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