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与消费存在相互促进、相互赋能的互动关系,金融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消费门槛、提升支付便利性、稳定社会预期等方式支持消费,而消费升级则倒逼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与优化 [2][3][4] - 实现金融与消费的“双向奔赴”是当前经济工作的关键,需聚焦关键消费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效能,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普惠供给、服务中小微企业以及完善体制机制,以有效激发消费潜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5][6] 金融与消费的互动关系 - 金融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关键媒介,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应用场景激发消费意愿,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消费增长则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和经济发展 [2] - 金融的功能、效率和服务创新决定消费的深度与活力,具体作用包括: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储蓄向投资转化并为居民消费提供信贷支持;降低消费门槛,通过分期付款、以旧换新等方式降低短期支出压力;提升支付便利性,高效的数字支付体系降低交易成本与决策门槛;稳定社会预期,通过创造信用、完善保险保障释放即期消费能力,并向供给侧传递市场信号 [3] - 消费升级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倒逼金融机构必须创新产品、服务和模式以适应新型消费需求,目前针对数字消费、情绪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兴领域的场景开发滞后,需探索更灵活的金融产品 [4] - 金融与消费的深度协同推动经济结构向新向优,短期看,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等政策能快速提振市场信心;长期看,绿色消费、服务消费等新型业态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形成消费升级牵引金融创新、金融支持助推产品升级的良性循环 [5] 聚焦关键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 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以支撑消费结构升级,针对大宗消费(如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扩大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绿色消费(如开发绿色消费信贷、低碳信用卡)、服务消费(如教育、医疗、养老、文旅、体育领域的场景化产品)、数字消费(如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的全链条金融服务)提供差异化、场景化、便捷化的支持方案 [7] -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以健全服务保障功能,需加强统筹规划与监管,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体系,具体包括:推进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绿色金融、人民币跨境支付、信息网络、大数据平台等投入;强化科技赋能,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立信用评价和风控模型,提升预警预防与应急处理能力;完善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宏观审慎管理 [8] - 强化普惠金融供给以助力消费能力提升,需重点提升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具体举措包括: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需求开发专属信贷、保险和理财产品;针对县域乡村痛点,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服务下沉;针对灵活就业群体设计有利于熨平收入波动的金融产品 [9] -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这些经营主体广泛分布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旅交通等与消费直接相关的行业,是消费品生产和流通的主体,可通过推广随借随还贷款、线上续贷产品、运用大数据风控降低抵押依赖、提供科技金融支持等方式,帮助其盘活资金、扩大经营 [10]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 - 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推行“监管沙盒”机制,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健全金融领域法律法规体系,畅通金融消费维权渠道 [11] - 健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完善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防范数据安全、算法歧视、过度借贷等风险,依托数字技术建立基于用户真实消费能力和需求的多维度风控模型,推动金融机构提高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 [11] - 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坚持金融与财政、货币、产业、消费等政策协同,在财政政策方面可优化消费券发放机制;在货币政策方面完善结构性工具,确保资金精准投向普惠小微、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在产业政策方面深度对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在消费政策方面进一步清理不合理限制措施,完善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12]
尹振涛:明晰金融支持消费的重点与路径
经济日报·2026-02-25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