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管处罚事件汇总 - 财通证券及其员工在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期间,因多项业务违规及内控问题,多次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地方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 [1][4][5][6][7] 债券业务违规 - 公司债券业务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4] - 公司债券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 [4]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充分关注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事项,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场外衍生品业务违规 - 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存在标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挂钩标的实施及时动态调整的问题 [6] - 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投资者资质年度复核工作不到位 [6] - 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未对业务管理系统权限、密码实施有效管理 [6] 境外子公司管理违规 - 公司未有效建立覆盖境外子公司的决策事项落实跟踪制度及决策效果评估制度 [7] - 公司未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机制 [7] - 公司提名的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不符合相应任职条件 [7] 员工个人执业违规 - 公司员工周博在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或其他便利的行为 [1] - 公司员工陈炯在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在微信群中提供、传播误导客户的信息,未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交易风险、操作客户账户等行为 [5] 公司及管理人员责任认定 - 因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违规,高级管理人员裴根财作为分管领导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并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6] - 因公司境外子公司管理违规,总经理助理兼香港子公司时任董事长钱斌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并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7] - 公司因债券业务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 - 公司因场外衍生品业务违规,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6] - 公司因境外子公司管理违规,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7] 监管措施及后果 - 对违规员工周博、陈炯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5] - 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裴根财、钱斌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7] - 对公司的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相关处罚决定均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6][7]
某营业部员工收警示函 财通证券近半年五收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