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上“惊喜式激励”,也许是错误的
36氪·2026-02-25 10:3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认为,当前部分企业在年会上采取的“惊喜式”或“豪放式”的现金激励方式是错误的,其本质是对激励机制的底层逻辑存在误解[1][12] - 有效的激励机制应是一台精密、确定、可持续的机器,而非基于老板个人“格局”或追求短期情绪价值的“闹剧”[2][12] - 企业应建立基于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与价值分配的闭环激励设计,而非依赖戏剧化的短期投喂[13] 薪酬激励的构成与功能辨析 - 员工整体薪酬(Pay)包含福利、津贴、工资和奖金,其中福利和津贴主要起保障作用,不具备激励功能[4] - 具有激励功能的部分是工资(Salary)和奖金(Bonus)[4] - 工资是固定发放、有明确预期的“旱涝保收”部分;奖金则是基于企业经营状况给予的额外奖励,本质是“大河有水小河满”[4] 工资性收入的具体构成 - 工资性收入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5][6] - 岗位工资约占工资性收入的60%-70%(针对中基层员工),根据岗位和级别固定发放[5] - 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性收入的30%-40%(针对中基层员工),名义为浮动薪酬,但因常规绩效考核难以拉开差距,实际基本固定发放,其功能更像影响晋级晋档的“记分板”[6] - 工资性收入构成了员工对收入的稳定预期,是市场对比薪酬(如8K、10K)时所指的部分[6] 奖金激励的两种主要形式 - 提成奖金(赛道奖金):针对可“被封装”的赛道(如销售、生产降本增效、采购结余),基于明确的经营产出(如销售额、成本节约额)进行专项奖励[7][8] - 提成奖金的应用范围应有限制,需局限于能相对控制赛道业绩的职能,因为许多赛道的业绩受跨部门因素(如研发、采购、销售订单)影响,并非该职能可完全掌控[8] - 经营激励奖金(经营单元激励):这是作者最主张的激励形式,属于平台型组织的主要激励方式[9] - 具体做法是按产品、客户、区域划分“经营域”,跨部门组建能实现80%业绩闭环的“经营单元”,单元成员通过跟投对赌换取该经营域的超额利润分享权,实现风险共担、价值共创、收益共享[9] - 实践此模式面临划分经营域、组建单元、确定跟投与分成比例、单元内部分配等诸多技术难题,许多企业尝试后均草草收场[10] 股权激励的定位与误区 - 股权激励应仅用于激励对公司业绩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少数人,将其作为福利普遍发放的认知与“大锅饭”无异[11] - 以华为TUP为例,其大量发放股权的逻辑严格基于员工的各类绩效表现,TUP是作为绩效工资、提成奖金、经营激励奖金等形式的杠杆,用于放大奋斗者的收益[11] - 存在曲解标杆企业言论(如任正非“钱发多了,不是人才也是人才”)来佐证“只要豪放发钱就是好老板”的荒谬观点,这使部分管理者回避深入的管理思考[11] 对当前流行激励方式的批判 - 年会上“现场数钱”、“临时加奖金”等豪放激励方式,虽能赢得舆论赞誉,但反映了激励机制设计的浅薄[1][11] - 这种“惊喜式”激励将管理简单等同于“豪放发钱”,忽略了企业在产品、市场等核心竞争力的建设,且不可持续[1][11] - 激励机制的设计责任在于老板与HR,其认知偏差会导致整个激励体系失效,最终令企业与员工双方均不满意[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