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楼市“沪七条” 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2026-02-25 13:19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旨在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1] 住房限购政策调整 - 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社保或个税年限缩短至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2] - 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于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2] -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2] - 非沪籍居民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在外环内限购2套;持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在全市限购1套 [2]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化 - 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 [3] -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上浮35%的政策,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24万元 [3] -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提高 [3] - 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本市无房或仅1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 -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本市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 [3] 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完善 -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成年子女购买属于其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4] - 适用条件为购房人未成年时或在本市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新购或置换后该住房仍为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 [4] - 家庭住房情况变化符合条件者可重新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