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楼市新政
国际金融报·2026-02-25 13:58

政策调整概述 - 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政策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1][3] 住房限购政策调减 -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的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从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即可 [1][4][9] - 对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可在执行现有限购政策基础上,于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1][4][10] - 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4][10] - 综合规定,非沪籍居民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外环内限购1套;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在外环内限购2套 [4]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 [6][11] -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的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24万元 [6] - 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本市无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6][11] -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政策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第二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 [6][11] 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完善 -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所购住房若属于该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8][12] - 此政策适用于购房人未成年时或在本市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之后新购或置换的住房仍为其家庭唯一住房(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的情况 [8] - 家庭住房情况变化符合条件者可重新办理纳税信息申报认定,并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退还2026年1月1日后多缴纳的税款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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