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提出: 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
搜狐财经·2026-02-25 15:16

政策文件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 - 核心目标:到2027年,初步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1];到2030年,基本形成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其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1] 低空保险定义与发展背景 - 低空保险是以保障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为低空航空器制造与运营、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及各类专业化服务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4] - 发展背景: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入推进,农林作业、巡查巡检、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应用场景有序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增多[4] 政策体系与监管要求 - 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加强各级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对低空保险的支持,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4] - 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对于依法应投保责任保险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动加强投保情况核查,并制定强制投保实施办法与示范条款[4] 产品与服务体系建设 - 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和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的保险供给与服务能力[5] - 精准服务应用场景,面向农林作业、低空巡检、测绘勘察、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医疗救护、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等各类场景,根据其发展阶段、风险类型等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5] 能力建设与科技支撑 - 提升保险可持续经营能力,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并探索其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5] - 加强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专业能力建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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