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罚事件概述 - 信用中国(黑龙江)公示,鹤岗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对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益新煤矿作出行政处罚,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其停产整顿并累计罚款170万元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黑(鹤)煤监管罚〔2026〕1002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14日 [2] - 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韩福生,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是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违法事实详情 - 北翼皮带大巷抽采巷021队开拓工作面工人将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挪移至耙装机后,并在风筒上开小口用风筒吹传感器进气口,同时将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放置在巷道底板上,人为造成两处甲烷传感器失效 [2] - 上述行为导致北翼皮带石门025队开拓工作面、北翼皮带大巷抽采巷021队开拓工作面双巷回风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期间,失效的传感器无数值变化 [2] - 三水平南一石门A区3层二段机道六台皮带尾堆煤保护装置被人为挪走,造成保护装置失效 [2] 处罚依据与具体内容 - 处罚依据包括《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2] - 主要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进行生产的煤矿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3] - 具体处罚内容为:责令益新煤矿停产整顿3日(2026年2月17日至19日),要求强化甲烷传感器现场管理并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同时对煤矿罚款165万元,另有一项5万元罚款,合计170万元 [2][3] 公司历史与合规状况 - 根据天眼查显示,公司涉及司法案件358件,案件总金额达3.96亿元 [3] -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自2025年以来,公司因各类安全问题已被处罚13次 [3]
因安全问题,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公司被罚170万元
齐鲁晚报·2026-02-25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