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失效文件收费9年超68万 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被罚
齐鲁晚报·2026-02-25 15:47
行政处罚事件核心事实 - 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因依据已失效的收费文件,在2016年至2024年11月期间,向靖宇县污水处理厂收取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总额为680,331.54元[1][3]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3.61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1][3] 公司基本信息与背景 - 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成立于2003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杨巨成,注册资本为290万元,由靖宇县财政局100%持股[5] - 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供水管理与服务、供水设施维修、施工与售后服务,以及代收污水处理费[5] - 公司曾用名为靖宇县供水公司[5] 公司历史经营与法律风险 - 根据天眼查信息,该公司存在6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累计被执行总金额高达974.02万元[6] - 公司还存在13次历史立案信息,案由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追偿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种类型[6] - 其中多起历史被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额较大,例如案号(2023)吉0622执恢83号等四起案件的执行标的均为4,839,087.00元[6]